灌区改造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T50599-2020 建标库

10  灌区改造效果评价

10.0.1  灌区改造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且实际运行2年后,对项目产生的效果和效益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评价。

10.0.2  改造效果评价应以调查、实测数据以及主管部门发布数据为依据。改造效果评价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对改造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分析,并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经济评价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差别和产生差异的原因;

    2  分析、评价改造目标的实现程度与可持续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3  分析、评价项目完成后对灌区经济社会、生态与环境,以及灌区管理、社会环境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重点分析评价灌区改造后节水效益和环境影响。

10.0.3  改造效果评价报告应包括灌区现状、改造目标、建设内容、灌区管理与改革等情况,项目效益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目标与可持续性评价等,以及综合评价结论、存在问题与建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