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6.2.!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置!部位和地面最低水】。平照度除《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2.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应】急点亮控《制模式设《计应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或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的相关?规定: 》 6.?2.:3  ?采用集中电源系【统时同一《平面内相邻的防火】分区:。可共:用集中电《源不同防火分区不得!共用同?一分:。支回:。路 : :。。 6.2—.4  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