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工程应用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608-2020 建标库

6.3  锚具要求

6.3.1  预应力碳纤维复材板加固用锚具可采用平板锚具、波形锚具、楔形锚具、齿状锚具等,采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结构的耐久性规定。

6.3.2  预应力碳纤维板张拉系统由碳纤维板、固定端锚具、张拉端锚具、张拉端预锚装置、拉杆、锚栓及配套的胶粘剂组成(图6.3.2)。

6.3.3  锚具的静载锚固性能由预应力碳纤维复材板-锚具组装件经整体静载拉伸试验测定,测试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组装件的破坏形式应是预应力碳纤维复材板的破断,锚具及零件不应破坏。达到设计拉力时,组装件的总体伸长量不应超过总长度的1.5%。组装件的实测极限拉力值应按下式计算:

Fapu≥Fptk        (6.3.3)

    式中:Fapu——预应力碳纤维复材板-锚具组装件的实测极限拉力值(kN)。

        Fptk——碳纤维复材板极限抗拉标准力值(kN),为碳纤维板抗拉强度标准值与碳纤维板截面积的乘积。

6.3.4  当被加固构件有疲劳性能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板-锚具组装件应通过200万次疲劳荷载性能试验。试验应力上限应为预应力筋、板公称抗拉强度的50%,疲劳应力幅度不应小于80MPa。

    2  预应力板-锚具组装件经受200万次循环荷载后,锚具及零件和复材筋、板均不应发生疲劳破坏,疲劳后的静载试验实测极限拉力值不应小于0.9Fptk

6.3.5  锚具中应避免钢尖齿、钢板边缘直接挤压复材板,边角处应进行倒角。

6.3.6  锚固区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进行锚固设计和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