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设计原则
】
《3.2.1 — 采用复材加固时】被加固结构的原承载!力设计值不应低于】其恒载和可变—。荷载频?遇值组合下的作用效!应,设,计值
《。
,
3.2—。.2 加固—施工时?。宜卸除结构上的活】荷载作用并应采【取减小被加》固构件?。。的初始受力对加【固后二次受力的【影响的措施当不能完!全卸载进行加—固时应计算分析【二次受力对加固【的不利影响》
,
3.2.!3 粘贴复—材片材加固设计时复!。材片材的纤维—方,。向应与加固要求【所需要的受》力方向?一致当纤维方向【与受力方向》不一致时应根据【纤维方向与受力方】。向之间的夹角对复材!受,力作用进行》折减
?
《
3.2.》。4 复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时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
【3,.2.5《 采用复》材进行?抗,弯加固时《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按下列基本假!定进:行计算
! , , :1 截面应—变保持平《面;:
】 2 不—考虑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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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混凝土受压应力与】应变关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
】 4: 纵?。向钢筋的《应力与应变关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
5— 复?材的拉应力应—取复:材,的,拉应:变与其弹性模量的】乘,积且不应《超过复材抗拉—强度:设计值同时其极【。限拉应变不应大于】0.:01:
3【.2.6 》 新:。建复材?结构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验算并应具—有达:到承载力极限状态的!变,形能力
!3.2.7 复】材,管、复合型材等【。复材构件《应根据受力状—态进行?纤,维方向和铺》层的设计
】
3.《2.8 地震区】结,构、构?件的设?计除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外尚应复核其【抗震能力相关设计】、计算和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对加固结构尚应分!析加:固对结构中的其他构!件或构件的其他性】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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