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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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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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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应包括纤维布、【。复材板、《复材筋、《复材网?格、复材管以及复】合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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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采用【复材加固之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对原结构进行检测!和可靠性鉴定并应】根据结构的实际情】况确定原《结构材?料强度设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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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结构—加固设计应与—施工方法紧密—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与原【结构连?。接可靠、《变形协?调、共同受力;并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
3.】1.4 》复材结构设》计应考虑复》材的加工制造水平】、施工技术水平以】及,。实际工程条件的可】行性有特殊要—求,的复材结构应进行】相应设计并》提出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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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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