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