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48-2019 建标库

23.2  机房设置

23.2.1  机房位置选择

    漏水、粉尘、油烟、振动、电磁场干扰等都会影响智能化系统的正常工作和管理人员的身心健康,因此机房位置应尽可能远离产生上述影响源的场所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主机房应设于环境较好、出入方便、布线距离较短的位置。

    安防监控中心、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机房等需实时监控的机房,要求设于能及时处理事件的位置;物业管理、智能卡应用、信息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化应用系统及信息服务设施机房,宜尽量设于对用户便利的位置。

23.2.3  民用建筑中各类智能化系统机房的设置应根据其设备运行环境、物业管理的专业化要求和对用户服务的便利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如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安防监控中心等需要集中设置较多的布线机柜、服务器/交换机机柜及附属设备,这些系统机房着重考虑设备的运行环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筑智能化系统多采用数字化、网络化、分布式系统形式,机房内通常只有少量的服务器、操作站和网络连接等设备,机房设置主要考虑的是物业管理的专业化要求和服务的便利性,如将需要面向用户服务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及信息服务设施操作站集中设于交通便利的服务用房,主要设备集中设于设备机房,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这样既便于服务用户,专业化管理设备,又节约机房占用的建筑面积。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管理通常按其使用功能或管理职能分类,如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通常分别由物业管理公司的IT部、工程部和保安部管理。各类系统独立的操作区域便于管理操作。

23.2.5  信息网络机房设置要求

    第1款信息化应用程度较高的公共建筑,信息网络系统是运营、管理不可或缺的系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类建筑多设有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服务器,单独设置信息网络机房便于专业人员管理、维护和操作。

    第2款商业类建筑信息网络系统主要是宽带Internet接入功能,这类建筑信息网络系统日常的主要工作是网络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23.2.6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中不同功能的子系统合设或分设机房取决于机电系统管理的需要。其原则一是能对机电系统有效管理,二是对事件能及时处理,三是与物业管理的职能相对应。

23.2.8  进线间(信息接入机房)设置要求

    第1款虽然目前不少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者要求单独设置进线间,但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出发,合设进线间是合适的。

    第4款为了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的规定,通局管道指连通至电信运营商的管道。

23.2.9  弱电间(弱电竖井)设置要求

    第1款弱电间设置应考虑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减少布线量及设备安装、操作维护等因素。

    第2款~第5款弱电间是楼层(或区域)各智能化系统管线敷设和设备、机柜、接线箱、端子箱等安装的空间,其位置应满足进出线、安装、管理和维护的需要,应尽可能独立设置,并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其他管道隔离。

    第7款智能化系统性质重要、可靠性要求高或高度超过250m的公共建筑有条件时每层设置不少于两个的弱电间是出于对弱电间(竖井)因火灾、水浸等情况下,保障智能化系统可靠性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