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13.5.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①电气火灾监控器、接口模块;②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③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④电弧故障探测器等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工程中是必选项,①+②+③可组合成一种测剩余电流+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也可由①+③+④组合成一种测电弧故障+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还可根据配电线路火灾危险性分别设置不同的电气火灾探测器,例如大型商场的照明配电线路可采用电弧故障探测器+测温式探测器,动力负荷的配电线路可采用剩余电流式探测器+测温式探测器组合混合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3.5.3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中,监测点的设置至关重要。如设计得不合理,误报率将很高。通常监测点的设置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配电回路的自然漏流对测量的影响和自然漏流波动对测量的影响;二是电气火灾易发生的部位。
由于配电线路的分布电容与线路容量、线路长短、敷设方式与空气湿度等有关,考虑到自然漏流波动较大,为了减少误报,监测点的设置应符合条款中的规定。
配电线路的温度监测点应与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的监测点设置在相同部位。电缆与保护电器接驳处应设温度监测,温度监测采用直接接触方式,覆盖LA、LB、LC、N四线。
13.5.4 人身安全防护高于电气火灾防护,用于人身安全防护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可直接消除金属接地性及电弧性的电气火灾隐患,因此不需重复设置。
13.5.6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动作报警值300mA是引自《低压电气装置 第4-42部分:安全防护、热效应 第422节火灾特别危险场所的防护措施》 IEC 60364-4-42-422 火灾防护的规定,泄漏电流达到了这一数值就可能会引起火灾,因此建议报警值为300mA。
非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电缆最高耐温通常为70、95℃、105℃、125℃等级别,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推荐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70%~80%设定,电缆绝缘在没有损坏前报警。
故障电弧探测器(AFDD)的报警值应符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GB 14287.4-2014的要求:
1 63A 及以下的串联电弧电流下 AFDD动作判别的极限值,见表28。
2 在63A以上的并联电弧电流下 AFDD动作判别的极限值,见表 29。
13.5.7 配电线路中都存在着自然漏流,其直接影响报警的准确性,因此应采取措施尽量抵消。方法一是将监测点设置在负荷侧,干线部分的自然漏流对测量没有影响。方法二是将监测点设置在电源侧,采用下限连续可调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抵消自然漏流的影响。
配电线路设置的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应具备0℃~150℃连续可调,是考虑到电缆最高耐温等级不同,电缆的温度报警值也不同,为了适应各种电缆报警值的要求作此规定。
13.5.8 当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报警时,如有集中监视要求,可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编码块与其连接组成一个系统。另外,一些产品制造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研发了16点的小型电气火灾监控器,也是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如有集中监视要求时的一个选项。
13.5.9 关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控制器的安装,国内有两种观点:一是将其安装于消防控制室,二是将其安装于变电所。安装在消防控制室的理由是该系统也是火灾报警系统,且消防控制室在24h内均有人值班,便于维护和管理。安装于变电所内的理由是该系统监测的是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一旦出现问题值班人员可以马上处理。
从上述看二者都有道理,但从工程实际情况看,很多变电所无人值班或非24h值班。因此,本标准规定将其安装于消防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