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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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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第2—款~第4款 主要】针对:的是城市综合体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的设—计原则和要求上述建!筑具有业《态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复杂!等特点一些业—态要求所辖区域内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由自己《。管理在不具备设置分!消防控制室条件的】。超高层建筑裙—房以上?部分有需求的—业态可将报》警控制器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该【场所即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3.:2.:。2,条所指?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其功能为!保护设备安全及【方便值班人员—现场查验可专门【设置也可与其他【值班室合用值班室】。不具:有手动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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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款 —本款根据《超高层建筑》设有:转输泵系统和高层建!筑,内,未设置转输泵系【统两种情《况规定了主消防【控制室、各分消防】控制室的功能各分】消防控?制室与主消防控【制室信息共享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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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 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本标准第 13.!2.1条的要求设】置
】 , 第2《款 本?款规定当《居住区规模大—。设有多个《消防水池时建议采】。用消防?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按消防水池的数量设!置总控制室和—n-1个《。分,消防控制室n为消防!水池的?数量
! 增设分消【防控制室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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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系【统过大不易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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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系?统报警点和输入输出!点太多?系统:布线势必《很远火?灾确认就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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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上述原因作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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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款—。 住宅户内应首先设!。置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当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总线时《。其接口的《通信协议应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接口通信协》议相兼容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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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本标》准补充了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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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款 推荐塔楼—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和】区域:报警系统《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区域报警控制!器与集中《报警控制《器之间采用环形接】线主要?是从系统《故障风?险分担?的角度制《定的系统在运行中】如集中报警控—制器故障区域报警】。控制器?还在工作《值班:如区域报《警,控制器故《障只影响塔楼局【。部报警瘫《痪亦可?减少故?障波:。及面采用环形接【线提高了系统—可靠性如环形接线发!生一点断《线不影响系统工【。作
【 ? 第2款 》规定:每,台区域报警控制器分!支回路?不应跨越避》。。难层是从防止火灾】蔓延的角度制定的以!免避难层上层—发生火灾《蔓延至下一》层
! 第4款 —规定各避《难层与消防控—制室之间应设置【独立的有线和无线】呼救通信是保证【火灾时避难层能够】与消防控制》室,可,靠通信的措》施有线?通信指专线消防【电话无线通信是【在避难?层(间)设置无线对!。讲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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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 消防专】用通:信,是指具有一》个独立的火警电话】通信系统条文规定】的独立通信系统【不能用建筑工程中的!市话通信系》统(市?话用户线)或本【工程电话站通信【系统(小《总机用户线)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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