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电气装置》接地:和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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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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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基【于目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有:许多外电《网为:20kV和35kV!情况因此本次修【订改为“《适,用于:民用建筑交流—标,称电压35》kV及以下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和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防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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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电气装置的接!地分:为功能接地和保护接!地按功能与作用分为!。交流:系统的电源中性点接!地和直流《。系统: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包括不同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与屏】蔽接:。地等
1!。2.:1.3 实践证明!采用共用接》地装置?。不,但节省投《资而且?接地极的寿命—长接地电阻也可达到!较低值?如果接地系》统不是共用》。一个接地网时连接】不同电位接地装【置的:设,备之间?可能出现《危险电位差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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