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7.2  】低,压配电系统 【 ,    】 ,本节仅?对超:高层、高层和多【层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作!。了规定其他各类【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的要》求,详见相应的国—家,标准 》 , 7.2.1 】 多层?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   】  :第1款? ,低压电源在进线处】设置总?电源箱?(柜)并不一定【是指靠外墙处而是指!适,当位:置 《   》  第2款 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通常是指从【建筑物内的》低压配电室分别自成!配,电系:统 ?。 7.2.2!  第3款 当【采用T?接,箱或预制分》支电缆等方式引【至各配?电箱时?其电缆分《支接头部《。位应避免《。产生电?。解、:氧化和过热的影响 ! 》7.:2.3  超高层】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 :     】第1款 《。超高层建筑的垂【直线缆敷设特别要】注意位?移引起的损伤要有】必要的技《术,措施 《 《    《第,3款 当在避难层】。设置变电所》时其供电回路不【宜跨越上下避难【层有利于供电的安全!和运维但《并非要求《每隔一个避难—层一定?要设置一个变电【所或:者有避难层的超高层!建筑一定要》设置变电所 ! 7.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超?高层建筑越建越高消!防救援的难度—越来:越大: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保》障,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避难层!作为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是人员疏散—避难的场所用电【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要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 》 技术要点 【 : ,  ?   专用》线路配电意指由变】电所低压干线引【出的配电回路直接】引至用电设备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小所选导体截面直接!由变电?。所低:压,干线引出不能满【足热稳?定,性,要求时可几台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回》路到避难层再进【行分配上《。述做法均《为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 【实施:与检查 】     实施在设!计中将?避难层的照明及其】他供:避难层使《用,的用电设备由变电所!。的低压配电专用【线路直?接送至避《。难层 ?。 :     【检查应审《核设计图纸中—低压配电《系统图首先核实低压!配电是否采用—了独立的《回路同时核实用电负!荷是:否包:括了所有供》避难层使用的—用电:。设备最后再核—。。实线缆是否为放【射式供电至避难【层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