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低压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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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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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标准电压《GB/T 15【。6的规定本章适【用范围确定》为工频交流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7!.1.2 具【备智能控《制功能的电器可具有!扩展的远《程通信功能组—。成低压?智能配电系统—实现自我诊》断、故障分析等【以适应某些重—要工程的特殊需【要提高系统的可【。控性和稳定性也是未!来智能电器发—展的一个方》向
【。。7.1.《4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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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款 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因为低《压配电?级数太多将给开【关的选?择性动作整定带来】困难但在民用建筑低!压配电系统》中不少情《况下难?以做:到这一?点当向非重要—。负荷:供电时可适当增【加配电级《数但不宜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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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款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增加【低压配电回路因此在!设计中应适当预留备!用回路对于》向一、二级负荷供电!的低压配《电箱(柜)的—备用:回路可为总回路【数的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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