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 》 22.1】  一般《规定 ! 22.1》.1:  建筑规划—及选址应调》查分析周边》的电磁环境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应】降,低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 — 22—.1.2  当建筑!物内局部或全部区】域,电,。磁环境超过本标准第!22.2节规定的控!制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2,.,1.3  110】kV及以上变电所不!应贴邻幼儿园教室】与卧室、《学校教室与宿舍【、医:。。院病房?、老年人居住设施】建筑、住宅等人员长!期居留场所当贴邻】且,超过表22.2.】2的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22.《。1.4?  移动通信—发射塔及基站不宜】贴邻幼儿园、住宅】、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物 — : 22.1.5【  :易受辐射骚》扰的电子设备不应与!大,功率:电磁骚扰《。源紧邻布置 】 22》.1.6  —民,用,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 51?204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