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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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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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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建筑规划及【选址应调查》分析周?边的电磁环》。境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应】降低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
2】2,.,1,.2 当建筑【物内局部或全部区域!电磁环境超过—本标准第22—.2节规定的控制】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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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1—10kV及以上变】电所不?应贴邻幼《儿园教室《与卧室、学校—教室与宿舍、医院病!房、:。老年人居住》设,施建筑、住宅等人】员长期居留场所当】贴邻且超过表22】.2.2的》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2:.1.4 》 移:动通:信发射塔及基—站不宜贴邻幼—儿园、住宅、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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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 易受辐射骚扰】的电子设备不应与大!功率电磁《骚扰源?紧邻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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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6 民用—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 512!0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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