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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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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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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建筑:规,划,及选址应调查—分析周边的电—磁环境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应降低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
】22.1.》2 当建筑物内局!部或全部区》域,电磁环?境超过本标》准第22《.2节规定的控制】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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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11—0k:V及:以上变电所》。不,应贴邻幼儿园教室】与卧室、学校教室与!宿舍、医院病—房、老?年人居住设》施建筑、住宅—等人员长期居留场所!当贴邻且超过表22!.2.2的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22.1.4 】移动通?。信发射塔及基—站不:宜贴邻幼儿园、住宅!、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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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 , ,易受辐射骚》。扰的电子设备—不应与大功率电磁】骚扰源紧邻布—置
【22.1.6 】民用: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 5120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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