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
22.!1 :。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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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建筑规划及选—址应调查分析—周边的电磁》环境:。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应—降低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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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 当建筑物内局【部或全部区域电磁环!境超过?本,标准第22.2【节规定的控制—。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22?.1.3 1【10k?。V,及以上变电所不【应,贴邻幼儿园教—室与卧室、学校【教室与宿舍、—医院病?房、老年《。人居住设施建筑、住!宅等人员《。。。长期居留场》所当:贴邻且?超过表22》.2.2《的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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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 移动通信发射塔!及基站不宜贴邻【幼儿:园、住宅、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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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 【 易受?辐射骚扰《的电子?设备不应与大功率】电磁骚扰源紧邻【布置:
22】.1.6《 民用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 512【0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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