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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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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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建—筑规划及选址应【调查分?析周边的电磁环境】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应!降低: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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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当《建筑物内局部—或全部区域》电磁环境《超过本标准第—22.2节》规定的控制》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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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1【10:kV及以上变电所不!应贴邻幼儿园教室】与卧室、学校教室与!宿舍、医院》。病房、老年人—。居,。住设施?建筑:、,住宅等人员》长期居留场所当贴】邻且超过表2—2.2.2的限【值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2.:1.4? 移动通信发射塔!及基:站不宜贴邻幼儿园】、住:宅、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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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 】易受辐?射骚扰的电》子设备不应与大功】率电磁骚扰》源紧邻?。。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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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6 ? 民用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 5—1,20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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