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 ,时钟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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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 时【钟系:统宜由母钟、—子钟、标准时—间信号接收、信号传!输、接口、监控【管理:等,单元:组成
】17.4.2 】母钟单元宜》采,用主:机、备机的配—。。置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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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机、备机之间—应能实现《自动或手《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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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时钟!系统规模较大—或线路传输》距离较远时可设【置二级母《钟;
】 ? ,3 二级母钟【接,收中:心母钟?发出的标准时间信号!。应随时与中心母钟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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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3 子钟单【元,显示形式《可为指针式或数字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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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子钟—单元:应,接收时?钟系:统传:送,的标准时间信—号对:。自,身精度?进行校准并在接收到!标准时间信》号后:向母钟单元回送自身!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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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子》。钟单元应具有—独立:计时功能平时跟踪】母钟单?元(中心母》。钟或二级母》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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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当母钟单《元故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接收标!准时间信号时子钟】。单元应能以自身【的精度继续工作并向!时钟系?统监控?管理单元发出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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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4! 有获取高精【度,。时间基准要求的时钟!。。系统应设置标—准时间信号接—收单元时钟系—统宜采用一种或几种!标准时间《作为系统的时间基】准
【。。17.4.5 信!号传输?单元应由《传输:通道、传输线路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传输通道可!采用同步数字—体系:(SDH)等通【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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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当传输线路采—用专:网传输时《信号线?路宜采用不低于五】类非屏蔽对绞—。电缆、屏《蔽对绞电缆或光缆】;
!。 3 《 当:。有远程传输要求时】可借:用通信线《路或综?合网络传输传—输,线应相?对集中并加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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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 接口单】元,应为时钟《系统远程《维护和有统一校时】要求的系统提—供接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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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7 监控—管,理单元应具有集【中维护功能》、运行管理》功能和自诊》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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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8 塔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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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塔钟应配置】照明或装饰照明、多!媒体报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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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塔钟应结合》城市规划及环—境空间设《计
1】7.4.9 — 子:钟网络?宜按负荷能力—划分为若干分路每分!路宜合理划》分为若干支路—。。每支:路单面?子钟的数量》应按系统要》求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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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0 子钟的】指针式或数字式显】示形式及安装地点】应根据使用需求确定!并应与建筑环境装】饰协调子钟的安装】高度:室,内不应低于2m【。室,外不应低于》3.5m《指针式时钟》视,。距可参照表》17.4.10【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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