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时钟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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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 — 时钟系《统宜由母钟、子钟、!标准时间信》号接收、信号传输】、接口、监》控管理等单》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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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 母钟《。单元宜采用主机、】备机的配《置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机、备机【之间:应能实?现,自动或手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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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时钟?系统规模较大或线路!传输距离较》。远时可设置》二,级母钟;《
— 3 二级!母钟接收中心—。母钟发出的标准时】间信号应《随时与中《心母钟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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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3 】子钟单元显》示形式?可为指?针式或数字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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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子钟单》。元应接收时钟系统】传送:的标准时间》信号对?自身精度进行校准并!在,接收到标准时—间信号?后,向母钟?单元回送《自身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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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子钟:单元应具《有,独立计?时功能平《时跟踪母钟单元(中!心母钟或二级母【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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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母钟单元》故,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接收?标准时间信号时子钟!单元应能以自—。。身的精度继》续工作并《向时钟?系统:监,控管理单元发出【告警
】1,7.4.4 有】。获取高精《度,时间基准要求—的时钟?系统应设置标准时间!信号接收单元时钟系!统,宜采用一种》或几种标准时间作为!系,统,的,时间基准《
17.!4.5 信号【传输单?。元应由传输通道、】传输线?路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传输通—道可采?用同步数字体—系(SDH)等通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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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传输【线路采用专网传输时!信号线路宜采—用,不低于五类》非屏蔽对绞电缆、屏!蔽对绞电缆或光【缆;
! , :3 当《有远程传输要—求时可借用通信线路!或综合网络传输传】输线应相《对集中并加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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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 接口单元】应为时钟系统远【程维护和有统一校时!要求的系统提供接】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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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7 监控管【理单元应具有集中维!。护功能?。。、运行管《理功能?和自诊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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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8 塔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塔钟应配置照明或装!饰,照明、?多媒体报时单元;】
】 2 塔—钟应结合城》市规划及环》境空:间设计
!17.4.9— 子钟网络宜按负!荷能力划分为若【。干分路每《分路宜合理划分为】若干支路每支路单面!子钟的数量应按【系统要求进行—。限制:
17.!4.1?0 子《钟的指针《式或:数字:式显示形式》及安装?地点应根《据使用需《求,确定并应与建—筑环境装饰协—调子钟的安装高【度室内不应》低于2?m,室,外不应低于3—.5m指针》式时钟视距》可参:照表1?7.4.10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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