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 时钟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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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 时钟系统】。宜由母钟、子—。钟、标准时间—信号接收、信号传】输,、接口、监控管【。理等:。单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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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 母钟】单元宜采用》主机:、备机的配置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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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机》、备机之间应能实】现自动?或,手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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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时】钟系统规模较大或线!路传输距离较远时】可,设置二?级母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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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级母钟接】收,中,。心母钟发出的标【准时间信号应—随时与中心》母钟保?持同步?。
17.!4.3 》子钟:单元显示形式可为指!针式或数《字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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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子钟单元应接】收时钟系统传—送的:标准时间信号对自身!精度进行校准并在】接收到?标,准时间信号后向母】钟单元?回送自身工作—状态;
! 2 子】钟单元?应具有独立计—时功能平时跟踪母】钟单:。。元(中心母钟—或,二级母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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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母钟单元故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接收标准时!间信号时子》钟单元应能以自身】的精度?继续工作并》向时钟系统监控【管理单元发出告【警
【1,7,.4.4 》 有获取高精度【时间:基准要求的时—钟系统?应设置标准》时间信号接收单【元时钟系统》宜采:用,一种或几种标准时间!作为系?统的时间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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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 》 信号传《。输单元应由传输通】道、传输线》路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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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传输通?道可采用同步数字体!系(S?DH)等通》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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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当传输《线路采用专网传输时!信号线路宜采用不低!于五类非屏》蔽对绞电缆、屏蔽对!绞电缆或光缆—;
【 3 【当有远程传输要【求时可借用通信线路!或综合网络传输传输!线应相对集中并【加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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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 :接口单元应为时钟】。系统远程维护—和有统一校时要求的!系,统提:供接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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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7 监控管—理单元应具有集中维!护功能、运行管理功!能和自诊《断功:能
【17.4.8 】塔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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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塔钟应配—置照明或装饰照明、!多媒体报时》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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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塔钟应结合城【市规划及环》境空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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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 ?子钟网络宜按负荷】能力划?分为若干《分路:每分路宜合理划分】为若干?支,路,每支路单《面子钟的数量应按系!统要:求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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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0! 子钟的指针【式或数字式显示【形式:及安装地点应—根据:使用需求确定并应】与建筑环境装饰协】调子钟的安装高【度室内不应低—于2m室外不—应低于3.5m指】针式时钟视》距可:参照表17.4.】10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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