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厅《堂扩:声系统
《
16!.3.?1 厅堂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应根据厅堂的—用,途、类?别、服务对象等因素!确定
】16.3.》。2 会议厅、报】告厅等?专用会议场所扩【声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多功能!会议场所的扩—声系统设计应满【足多用途功能需求;!
》
2 会!议扩声系《统设计应满足—与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
】
》 3 — 多个会《议室可具有》集中控制管理功【。能
《
16.—3.3 室内、】。室外扩声系统的【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室内声场计】算宜采用声能—密度叠加《法考虑?直达声和混响—声的叠加《提高50ms—以前的声能》密度:减弱声反馈提—高语言清晰度;
】
,
【 2 室外—扩声应以直达声【为主避免《。。出现50《ms以?后的反射声;
】。
《。 3 辅助!音箱:或补声音箱应设置相!应的时间延时及【频率补偿保证覆【。盖区域的音》质及声像一》致
:
《
16.3.—。。4 扩《声系统的功率传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厅堂《类建筑扩《声系统宜采》用定阻输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用户负载!功率应与功放—设备的额定功率匹】配,;
《
《 《 2)》功放设备的输出阻抗!应与负载阻抗匹配】;
:。
?
】 :3)对空闲分路或剩!余功率应配接阻【抗相等?的假负载假》负,载的:功率不应小》于所替代的负载功】率的1.5倍—。;
《
? , 》 4)低阻抗【输出的扩声系统传输!线路的阻《抗应限?制在功放《设备:额定输出阻抗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
】2 体育场—、广场类建筑扩声系!统宜采?用定压输出
—
!3, , 自功?放设:备输出端至最—远扬声器间的线路】衰耗在1《000?Hz时?。不应大于0.5dB!
1【6.3.《5 扩声系统【的功:放,设备应根据需要合理!配,置并应?符合列规定
!
,
1 】对前期分频控制的】扩声系统其分—频功率输出传输线】路应分别单独—分路配?线,;
】 2 同【一供声覆盖范—围的不同分路扬声】器(或扬声器—系统)不应接—至同一功放设—备;
《
— :3 重要场—所的:功,放设备?应具备多路备—份信号?同时接入《工作模式且可—进行自动、手动切】换,
—16.3.6 【 扩声系统兼—作消防应急广播【。时应满足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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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 ?。 扩声系统》的厅:堂混响时间》、声压级、功—率及缆?线,选,择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附录G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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