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厅堂扩声系统
】。
?。
16.3.1! 厅堂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应根据厅堂的用途!、类别、《服务对象等因素确】定
1】6.3.2》 会?议厅、报《告厅等专用》会议场所扩声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多功能会议】场,所的扩声系统设计】应满足多用途功能需!求;
! , 2 《 会议扩声系统设】计应满?足与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
《
》 3 多个会议】室,可具有?集中控制管理功【。能
16!.3.3 —室内:、室外扩声系统【的,。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室:。。内,声,场计算宜采用声【能密度叠加法考【虑直达声和》混响声?的叠加提高50m】。。s以前的《声能密度减弱声反】馈提高语言清晰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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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室!外扩声应以直达声】为主避免出现50】ms以?后的反射声;
【。
《
3— 辅助《音箱或补声音—箱应设置相应的时间!延时及频率》补偿:保证覆?盖,区域的音质及声像】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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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 《。 扩声系《统的功率传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厅堂类—建筑扩声系统宜【采用定阻输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用【户负载功率应—与功放设备的额定】功率匹?。配;
【
《 :。 2)功—放设备的输出阻抗】应与负载阻》抗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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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空闲分《路或剩余功率—应配接阻抗相等的假!负载假负载的功率】不应小于所替代的负!载功率的1.5倍】;
《。
! 4)《。低阻抗输出的扩【声系统传输线路的阻!抗应限制在功—放设备额《。定输:出阻抗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
:
》。2 : 体育场、》广场类建筑扩声系统!宜采用定压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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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功放设备【输出端?至最远扬声器间的】线,路衰耗?在1000》Hz时不应大于0.!5dB?
—1,6.:3.5 扩—声系统的功放设备】应根据需要合理配】置并应符合列规定
!
!1 对《前期分频控》制的扩声系》统其分频功》率输出传输》线路应分别单独【分路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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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同一供声覆—盖范围的不同—分路扬?声器(或扬声器系统!。。)不应接至同一功】放设:备;
【
3 【 重要场所的功放设!备应具备多路备份】信号同?时接入工作模式且可!进,行自动、手动切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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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6 扩声系【统,兼作:消防应急广》播时应满足》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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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 扩声【系统的厅《堂混响时间、声压级!、功:率及缆线选择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附录:G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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