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
【11:.2.1《。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按:防,雷,。。。要求进行分类
【
11.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规定民用建筑—物应划分为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
11.2【.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物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
— ,。 1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
—
,
2】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
】。
《 : 3 国家级会!堂、办公《建筑:物、档?案馆、大型博展【建筑物;特大型、大!型铁路旅客站—;国际性的航空港】、通:信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物;《国际港口客运站;
!
》 4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家级】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
, ,。 5 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
》
《 6 —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
7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民【用建筑物
】。
:。11.2.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物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
,
— 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
《 2 — 省级大型计算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
— : 3 100m】以下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物;
【
,
《 : 4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且小:于或:等于0.05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
:
5】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且小于或等】于0.?25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民《用建筑物;
【
— 6 《 建筑群中最—高的:建筑物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20m的建筑物;!
:
— 7 通过【调,查确:认当地遭受》过雷:击灾害的类似—建筑物;历》史上:雷害事故严》重地区?或,雷害事?。故较多?地区的较重要建【。筑物;
《
《
8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大于或等于【。15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构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大于—或等:于20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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