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照明》供电: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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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 :照明负荷《等级和供电方案应】根据照明负荷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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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 航:空障:碍标志灯和高架直升!机,场灯光系统》电源应按主体建筑中!最高用?电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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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 当电压【偏,差或波动不能—保证:照明质?量或光源寿命时【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可采【用有载自动调压电】力变压器、》调,。压器或专《。用变压?。器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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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 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
10》.6.5 重【要的照明负荷—宜,在负荷末级配电箱】。(柜)采用自动切换!电源:的方式供电负荷【较大时可《。。采用:由两个专用回路【各带50%的照明】灯具的配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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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 应—急照明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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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疏散照明、备【。用照明供电应符合】本,。标准第1《3.7.1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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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安全照】明的备?用电源应与该—场所的供电线路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或不同馈电干—。线必要时可采用蓄】电池:。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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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 !在照明分支》回,。路中:不宜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和保护
》
1—0.6.8 —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或LED《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当采《用小功率单》颗LED灯时仅需满!足回路电流的—规定
】10.?6.9? 当?照明回路采》用遥控方式时应同时!具有解除遥控功能】和手动控制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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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 》。电源插座不宜和【普通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
1!0.6.《11 主》要供给气《体放电?灯的三相配》电线路其《中性:线截面积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及谐波》电流的?要求且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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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2《 当采用带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光源时宜将【同一:灯具的相邻灯管(光!源)或不同灯—具分:接在:不同相序的线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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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3 照明装】。置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时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且二!次侧不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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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4 《 不应将《线路敷设《在贴近高《温灯:具,的上部接入高温灯具!的线路应采用耐热导!线或采取其他隔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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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5 顶棚》内,设,有人行检修通—道的观众厅、比赛】场,地等:的照明灯具》以及室外照明场【所当单灯《。功率大于15—0W:时宜在每盏》灯具处设置单独【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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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6 走—道,、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并按使用需求采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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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7 房【间或场所装设—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
! 1? 在?有可能分隔的场所内!按照每?个有可能分隔的【区域: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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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多:媒,体,教室、会议》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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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除上述场所外】所控灯?列与采光窗》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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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8 《可利用天然采光的场!所宜设?置,。光传感器并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分—组调节?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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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9 大型图书!阅,览室、大空间办【公室的工作区域可】按,座位使?用需求自动》开关灯或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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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0, 楼梯间、走道】、地下车库等场所宜!设置红外或微波传】感器实现照明自动】。点,亮、延时关闭或降低!照,度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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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1 门厅、大堂、!电,。梯厅等场《所,宜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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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2 ?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需《求采用适宜的自动】(含智能控制—)照明?控制系统其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宜具备下!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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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宜具备信息》采集功能和多—种,控制方式并》可设置不同场—景的: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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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控制照明《装置时宜具》。备,。相适应的接口—;
【 , 3 可实】时显示和《记录:所控照明系统的各】种相关信息并可【自,动生成分析》和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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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宜具备良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
】 5 宜【预留与其他》系统:的联:动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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