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 应急【照明
】
10.4.【1 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
》1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场所;
!
》 ? ,2 正常照—明失效妨碍灾—。害,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
?
3】。 人员经》常停:留且无自然采光的场!所;
《
?
, , 4 正常照!明失效将导致无法】工作和活动》。的场所;
—
《 《5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诱发非法行为的】场所
—
10.4—。.2 当正常【照明的负《荷等级?与备用照明负荷【等级相等时可不【另设备用照明
!
?。10.4.》3 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在火—灾时继续工》作场所的备用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
,。
,
2— , 其他场所的备用】照明:照度标准《值除另有规定—外应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
10《.4.4 备【。用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备用?照明宜与正常照【明统一?布置;
《
:
2 ! 当满足要求时【应利用正常照—明灯具的部分或全】部作为备用照明;】
》
3— 独立设置—备用照明灯具时其】照明方式宜与正【常照明一致或相类】似
【10.4《.5: 下列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
1】 人员处于—非静止状态且周围】存在潜?在危险设施的场所】;
?
,
:
》2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延误抢!救工作的场》所;
?
】 3 人员密集且!对环境陌生时正常】照明失?效易引起恐慌骚乱的!场所;
《
!4 : 与外界《难以:联系:的封闭场所
—。
1—0.4.6 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医院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应维持不低》于,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30%;
—
?
: ?2 其他场—。所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于15l》x
【
10.4.7 】 安全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选用可靠、】瞬时点燃的光源【;,。
】 2 应与正】常照:明的照射方向一【致或相类似》并避免眩《光;
】 : , 3 当》光源特性符合要求】时宜:利用正常照明中的】部,分灯具作为安全照明!;
》
》 4 应保—证人员活动区—获,得足:够,的,照明需求而无须考虑!整个场所的均匀性
!。
10.4!.8 当在一【个场所同时存在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时宜—共用同一组照明设施!并满足二《者中较?高负荷等《级与指标《的要求?
?
10.4.】9 疏散》照明的设置要求见本!标准第13.6【 节:。的规定
】
10.4》.10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失效后其备用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第6【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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