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应急照—明,
1!0.4.《1 ?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 ?1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场所—;,
【 ?2 正《常照明失效妨碍灾】害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
! 3 人员经!常停留?且无自然采光的场所!;
】 , 4 正—常,照,明失效将导致无【法工作和活动的【场所;
】
5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诱发非】法,。行为的场《所
—
10.4.2 】 当正常照》明的负荷等级与备】用照明负《。荷等:级相等时可》不另设备用照明【
,
》10.4.3 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在火灾时继续工】作场所的备用—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 : 2 其》。。他场所的备》用照:明照度标准值除【另有规?定外应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
《
10.4.【。4 备用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备用照明宜【与正:常照明统一布—置;:
】 , ,2 当《满足:要求时应利用正【常照明灯具的部分或!全部作为备》用照明;
—
3! 独立设置备【。用,照明灯具《时其照明方式宜与正!常照明一致》或相类似
【
1《0,.4.?5 下《列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
《 1》 人员处于—非静止状态且—周围存在潜》在危险设《施的:场所;?
【 2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延误抢救工】作的:场所;
【
》 3 人员—密集且对环》境陌生时正常—照明失效易引起【恐慌骚乱的场所【;
】 ?。4, 与外界难—以联系?的,封闭场?所
1】0.4.6》 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医院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应维持不《低于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30%;
】
】。 2 其他场所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于15l】x
—
10.4.7】 安全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选】。用,。可靠、瞬时点燃的光!源,;,
! 2 应与—正常照明《的照射方向》一致:或相类似并避—免眩光;《
,
:。
》 3 《 ,。当光源特性符合【要,求时宜利用正常【照明中的部分—。灯具作为安全—照明;?
【 4 —应保:。证人员活动区—获得足够《的照:明需求而《无须考?虑整个场所的—均匀性
《
10【.4.8 当【在,一个场?所同时存在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时宜】共用同一《组,照明设施《并满足二《者中较高负荷—等级与指标》。的要求
【
10.》4.9 《。 疏散照明的设置要!求见本?标准第1《3.6 节的规定】
《
10.4.【1,0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失效》后其备用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第6《款,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