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照度水【平与照?明质量
】
10》.3.1 照明】设,计应根?据建筑性质、等级】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等确定照明指!标各:类建筑场所》一般照明《的照明标准值—、照度均匀度及室内!。场,所,表面反射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
:
:
10?.3.?2 各《类视觉工作对应的】照度范围宜按表10!.3:.2:选取
—
】10.3.3 局!部照明与一般照明共!用时工作面上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工作》面总:照度值的1/3【~1/?5且不?宜低于50lx交通!区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照度的1》/3
》
10.3.4! 民用建筑室【内一般照明光—源色表可根据—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类?其适用?场所宜按表1—0.3.4选取【。
《。。。
?
10【.3.5 照【明光源的颜色特征与!。室内:表面的配色》宜互:相协:调并:应形成相应于房【间功能的《色彩环境
》
《
1:0.:3.6? :一般照?明应根?据视:觉工作环境》特点和眩光程度合理!确定:对直接?眩光限制的质—量等级U《GR(统一眩光值)!民用建筑中眩光限】制等:级宜符?合表1?0.:3.6的规定
!
?
:
?。
,10:。.3.7 室【内一般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应根据光】源,亮度、光源和灯具】的表观面积、背景】亮度以?及灯具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
—
10.—3.8 对于【要求统一眩光值U】GR≤22的照【明场所可采》取下列措施》
《
1 】 不得将灯具—安装在干《扰区内或可能对视觉!形成镜面反射的区】域内;
《
,
》 , 2 可使用发!光表面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
? :3 可在视觉工】作对象和工作—房间内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
4— , 可在视线》方向采用《特殊配光灯具或【采取间接照》明方式;
【
? ? 5 ? 可采用混》合照明;
—
《 6 可照!亮顶:棚和墙面以减小【亮度比?并应避免《出现光?。斑
》
1?0,.3.9 直【接型:灯,具应控?制视线内光源—平,。。均亮度?与遮光角之间—的关系其最低允【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
10.【3.10 长时间!视觉:工作场所《内照度分布宜满足下!列要求
】
: 1 》 作业面照度、作业!面,邻近区照度和作业面!背景:区,域,一般照?明照度之间的比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
2 【 当照明《灯具采用嵌入式安】装,时顶棚的反射系数】宜大:于0.6且顶—棚的照度不宜—小于工作区照度【的1/?10;
! ? 3 ? 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50!l,x,
《
10.》3,.11 《 垂直照度(E【v):与水平照度(—Eh)之比》可按下?式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