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7!.6.1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低《压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电【弧故障?保护当配电线路【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应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或将状态及故障】信,息,上传:;
【 《2 低压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宜具有选》择性各级保护电器】之间:应能协?调配合;对于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无选【择性切断;
—
【 3 》对电动机、电—梯等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保护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的有—关规定
【。
7.6》.2 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短】路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不应小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
! 2 ? 电缆和绝》缘导体发生短—路时:应在导体绝》缘的温度上升—到不超过允许限【值的时间内切断回路!电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当短路持续时间!不大:于5s时短路电流】。使,导体绝缘由正常运】行,的最:高允许温《度上升到极限温度】的时间t《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t短路电—流持:续时间(s);
】
:
】 k不同导体的】。。温,度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4-43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GB《。/T ?16895.5【进行选?取;
【
》 S《导体截面《积(mm2);【
— : I短路】电流有效值(方均】根值A)
》
! ? 2)当短路持续时!间小于0.》1s时应计》入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当短路持续时间大】。。于5s时应计—入散热影响
】
【3 当短路—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预期短—路电流不应小—于低压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
《
7.6.3 【。 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损失更大的—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
】
:
7.6.4 ! ,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过负【荷保护电器宜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其分断【。能力可低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短路:电流值但应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6】.2条的要求—
】 2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式!中IB线《路的计算电》流(A);
】
】。 ,。 I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
】。。I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
! I2保证【保护电?器,。在约定时间》。内可:靠动作的《电流(A)当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断电流
—
:
? :3 : ,对于多根并》联导体组成的线路当!采用一台保》。。。护电器保护所有导体!时其线路《的允许持续载—流量:(Iz)应为每【根并:联,导体的?允许持续载流量【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导体的材质【、截面积、长度和敷!设方式均应相—同;
?。
】 2)【线路全长内不应有】分支线路引出或用】作隔离或通断的电器!;,
:
【 《 ,3)线路布置—。。。使并:联导体之《间的电流分配应均衡!
《
,
7:.6:.5 配电线【。路的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配电《线,路的大气过电压保】护应符合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
《
》 2 对于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的场所当电压下降!或升高对人员造【成危险或造成电【气装:置和用电设备的损】坏时应装设》。过、欠电压保护【;
》
》 ,3 当被保护用】。电设备的运行方【式,允许短?暂断电或短》暂失压而不出现【危险时欠电压保【。护器可延时动作
!
7.6.6! 配电线路的【电弧故障《保护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弧故障保护电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故障保护电器(【AF:DD)的《一般要求GB/T !31143》的有关规定;
【
— ?2 商《场、超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照明、插座【回路宜装设电弧故障!保护电器;
【
:
3 !储存可燃物品的【。库房的照明、插座回!路宜:装设电弧故障—。保护电器
》
7.【6.7 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导体!截面积、安装方【。式或系统结构—改变:处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过负荷《保护:电器可?沿着该布《。。线的路线任意—处装设
》
:。。
】 1)该布线的短!路保:护符合?。。本标准第《7.6.2条—的规定;《
?
】 2)其长度】不,应超过3《m且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并远离可【燃物
! , 2 下—列情况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
《
— 》 ,1)被设置》在截面?。积、安装《方式或系统结构改】变处的负荷》。侧导体其过负荷得到!电源侧保《护电器的有效—保护;
【
! 2:)在配电装置—进线的电源端和配】电装置的《分支回路已设—置过负荷《保,护电器且保护有效
!
— , 3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导体的截面积减小处!或其他?变化导致《导体的载流》量发生改变处当【布线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不:。。靠近可?燃性材?料时在下列情况下可!不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
》 《 《。1)发电机、变压器!、整流器、蓄电池】。与相关的控》。制盘之间的连接导】。体;
》
》 》 2)回《路的断开可能使【有关电?气,装置的运行出现危】险,;
》
? 【3)测量回路;【
?
? 4!)在配电装置—的进线端上级总【配,电盘(?柜)内有《一个或多个》短路保护电》器,而且这些电器—。保护了总配电—盘(柜?。)与进?线端之间的部分
!
》 4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低】压配电线路不接【。地的各相(或极【)上但对于》中性点?不接地且中性导体不!引,出,的三相制《配电系统可在二相】(,或极)上装设保【护电器
【
—5 在多》相回路中当相电流中!的谐波?含量致使在中性【导体中的电流预期】超过导体载》流量时应对》该中性导体进行过负!荷检测及保护过负荷!检测及保《护应与通过中性【线的电流特性相【协调并应分断相【导体而不必分断【中性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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