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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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低压—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电弧故障保》护当配电《线路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应《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或将状】态及:故障信息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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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低压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宜具有选择》性各级保护电—器之间应能协—。调配合;对于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无选择性切】断;
! 3 对【电动机、电》梯等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保护《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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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短路《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不应小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
《。
《。 2 电缆和!绝缘导?体发:生短路时应在导【。体绝缘的温度上升】。到不:超过允许限》值的时间内切断【回路电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短路持续时【间不大?。于5s?时短路电流使导体绝!缘,由正常运行的最高】。。允许温?。度上升到极限温【度的时间t》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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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式中t短】路,电,流持:续时间(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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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不】同导体?的温度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4】-,43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GB/T —16895.5进】行选取;《
— 》 S导体截面积(!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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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短路电流有效—。值(方均根值A)】
! , 2)当短路!持续时间小》于0.1s时应计】入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当短路持续【时间大于5s—时应计入散热影响】
【。 : 3 《当短路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预期短—路电流不应》小于低压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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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 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损失更大的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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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 】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过负荷保】。护电器宜《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其分【断能力可《低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短路电流值!但应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6【。.2条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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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
《
: 式中I—B线路?的计算电《流(A)《;
《
《 》 I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
《 : 《I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
》 》 I2保证》保护电器在约定时】间内可?靠,动作的电《。流(:A,)当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断电流?
》。
》3 对于多根并联!导,体组:成的线路当采用一】台保护电器保护【所有导体时其—。线路的允许持续载流!量(Iz)应为【每,根并联导《体的允许持》续载流量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导体的材质、截面积!、长:。度和敷设《方式:均应相?同;
】 , 2)!线路全长内不应有分!支线路引出或用作】隔离或通断的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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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线路布置《使并联?导体之间的电流分配!应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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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 配电线》。路的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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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配电线路】。的大气?过电:压保护应符合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
【
? 2 【对于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的场—所当:。电压下?。降或升?。高对人员造成—危险或造《成电气装置》和用电?设备的损坏时应【装设过?、欠电压保护;【
【 3《 当被保护用【电设备?的运行?方式:允许短暂断电或短暂!失压而?不出现危险时欠电压!。保护器?可延时动作
【
7.6.】6 配《电,线路的电弧故障保护!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弧故】障保护电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故!障,保护电器(AFDD!)的:一般要求GB/T】 31?1,43的?有关规定;》
?。
》 :2 商场、—超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照?。明、插座《回路宜装设电弧【故障保?护电:。。器;
?
《
3— 储存可》燃物品的库》房的照明、插座回】路宜装?设电弧故《障保护电《器
7】.6.7 —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导体截!面积、安装方—式或系?统,结构改变《处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过?负荷保护电器可沿着!该布线的路线任意】。处装设
《
【 1)】该,布线的短路》保护符合本标准【第,7.6.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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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其】长度不应超》过3m且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并远离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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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下列情况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
》。
—。 1《。)被设置在》截面积、安》装方式或《系统结构改变—处的负?荷侧导?体其过负荷得到电】源侧保护电》器的有?效保护;
】
? ? 2)在【配电装置进》线,的电源?端,。和配电装置的分【支回路已设》置过:负荷保护电》器且保护《。有效
! 3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导体的截面积减】小处或其他变化【导致导体的载流【量发生改变处当布】。线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不:靠,近可:燃性材料时在下【列情况下可不—。。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
》 — 1)发《电,机、变压器、整流】器、蓄电池》与相关?的控制盘之间的连】接导体;
【
! , 2)回《路的断开可能—使有关电气》。装置的运行出—现危:险;:
! 3—)测量回路》;
】 《 : 4)在配电—装置的进线端上级】总配电盘(柜)内】有一个或《多个短路保护电【器而且这些电—器保护了总》配电盘?(柜)与进》线端之?间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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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低压配电线】。。路不接地的各相(】或极:)上但对于中—性点不接地且—中,。性导体?不引出的三相制【。配电系统可在二相】(或极)上装设保护!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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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在多相回路—中当相电流中的谐波!含,量,致使在中《性导体中的电流【预期超过导体载流量!时应:对,该中性导《体进行过负荷检测及!保,。护过负荷检测—及保护?应与通过中性线【的电流特性相协调】并应分断《相导体而《不必分断《中性: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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