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电】气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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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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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章可适!用于民用建筑—中35kV、20k!V或:10k?V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及35kV及以【下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电,气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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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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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变电所可根据需求】采用微机综合—保护装?置及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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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的设计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以!及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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