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钢结构局部缺—陷和损伤的》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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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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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本章规定了钢结【构构件或连接的局部!缺陷和损伤的一般修!复方法或处理要求】为,。了使本章规》定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和应用需说—明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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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章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对不显著影响【结构:。、构件?、连接承《。载力的局部缺陷和损!伤进行修复或技【术处理不涉及—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安全问题因》此执行时不应—随,。。意,扩,大本章的《适用:范围
】 2》 本章所》指的局?部缺陷?和损伤仅涉及采用】一,般或传统《工艺在正确的操作】下,即可得到修》复或处?理的缺陷和损—伤;不涉《及对疑难问题的解决!
—。12.1.3 本!条对所列的四种缺陷!和损伤之所以—作出了“宜采取拆换!措施”?的规定?是基于技术经济【效果的综合考虑若】一时确难《更换原件时应对拟】采用的加固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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