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钢结:构,局部缺陷和》损伤的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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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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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本章【规定了钢《结构构件或》连接的局部缺陷【和损:伤,的一:般修复方法或处理】要求为了使本章规定!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和》应,用需说明以下—两,点
! 1 本章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对不显?著影响结构、构件】、连接?承载力的局部—缺陷和损伤进行修】复或技术处理—不涉及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安全问题因此执行!时不应随意》扩大本章的适—用范围
!。 , : 2: 本章所指的【局部缺?陷和:损伤仅涉及采用【。一般或传统》工艺在?正确的操作》下即:可得到修复或处理的!。缺陷:和损伤;不涉及【对疑难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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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本条对所列的四种缺!陷和损伤之所—以作出了“宜采取拆!换措施”的规定是】基于技术经济效【果的综合考虑—若一时?确难:更换原件时》应对拟采用》的加固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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