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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拉弯和—压弯构件的加固计】算 【 7?。.4.1  粘【。钢加固的《拉弯或压弯构件【其截面强度》应按本标《准公式?6.4.1验算【;拉弯或压弯—构,件加固的强度修正】系数ηEM》应按本标准表7.4!.,1的规定《取值 》 表7.4.】1,  ηEM系—数取值 — 》。   —  :注表中?应力比?σ0ma《x/f的限值尚【应符合本标准表【6.:1.:6的:规定 】7.4?.2  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子面内的实】。腹式压弯构》件的粘钢加固其平】面内稳定性》应,。按本标准第6.4.!2条第1款的—公式验算;截面【塑性发展《系,数γ:x应取为1.0 】 , 7.4【.3  粘钢加【固,的实腹式压弯—构件在弯《矩作用平面外的【稳定性?应按:本标准?第6:.4.2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验算—。 ? 7.4.4 ! 粘钢加固受—压圆钢管时其—加固后外径》D与:其壁厚之比》应符合下《式规定? :。 》 《。 7.4.5  加!固后构件《的局部稳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验算;《。对构:造措施充分、可按】塑性:设计的钢《结构构件其宽厚比】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