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3.:1,.1  钢结—构经可?。靠性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并结合产权—。人提出的要》求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的范围?可按整幢建筑物或其!中,某独立区段确定也】可按指定的结构【、,构件或连接确定但均!应考虑该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 3?.1.2  加固】后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由产权人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 3.1.】。3  ?。钢结构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及!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结合?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不应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 》 3:。.1.4  对高温!、高湿、低温、冻融!、化学腐蚀》、振动、《。。温度应力《、收缩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并?应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治理和加固 【 ?。 3.1》.5  钢》结,构,的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不应:加固适修性很差的结!构且:不应导?致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 : , 3.1.6】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钢!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有效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 3.1.7 【 钢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1  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产权人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     2】  当结构的加【固材:料中:使用结构胶粘剂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宜按30年考虑!;当产权人》要求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为50年时其!所,使用的胶和聚合物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 —    3  使】用年限?到,期后当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 ! ,     》4 : 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材料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  】   5  当为局!部加固时应考—虑原建?筑物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后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 :     6  在!钢结构加固》设计文件中应依据】。本条规定的》原,则注明该结》构加固后的设计【使用年限《 3.1!.8  设》计应明确结构加固后!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在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