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工艺炉壳体结构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67-2010 建标库

9  除锈及涂装

9.0.1  壳体结构钢板除锈及涂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除锈等级、涂料名称及涂层厚度。

9.0.2  钢板在预处理前应清除毛刺、焊渣、飞溅物、积灰和疏松的氧化铁皮、铁锈以及可见的油脂和污垢。

9.0.3  钢板表面预处理应采用喷射或抛射除锈;现场焊缝处和涂层损伤处,可采用手工或动力工具除锈。

9.0.4  钢板表面的除锈等级和涂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和《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的有关规定。高炉、热风炉、除尘器、上升管、下降管、五通球或三通管壳体结构内表面除锈等级为Sa2,外表面为Sa2(1/2);高炉和内燃式热风炉底板为Sa1。现场焊缝、涂层损伤处以及现场制作的零星小构件除锈等级为St3。

9.0.5  壳体结构涂装防腐涂料,应选用适应于工业大气环境和高温环境腐蚀的涂料。

9.0.6  涂料的成分和物理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涂料选用时,应选用有标准的产品。涂料进场后应取样复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应使用。取样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料产品的取样》GB/T3186的有关规定。

9.0.7  高炉、热风炉、上升管、下降管、五通球或三通管壳体结构内表面不涂底漆,待安装完毕后根据工艺要求喷射专用防腐和耐热涂料。重力除尘器壳体结构内表面涂一道防锈底漆。

9.0.8  高炉、热风炉、上升管、下降管、五通球或三通管壳体结构外表面的底漆和面漆应分别选用耐400℃和200℃高温的涂料。底漆宜刷涂或喷涂2道~3道,每道厚度(20~25)/μm;面漆刷涂或喷涂2道,每道厚25μm。重力除尘器壳体结构外表面的底漆和面漆可选用耐工业大气腐蚀涂料或低于400℃的耐高温涂料。底漆和面漆宜刷涂或喷涂2道,每道厚度(20~25)μm。高炉和内燃式热风炉的底板不涂油漆。

9.0.9  现场焊缝周围(50~100)mm、孔洞周边50mm处不得涂油漆。待安装完备后按本章第9.0.8条的要求补涂油漆。安装密封的机加工面、与混凝土紧贴或埋入的部位不得涂装。

9.0.10  外燃式热风炉的燃烧室炉身上段和蓄热室过渡段以上部位的高温区段壳体外表面宜铺3mm厚的保温毡垫,并用(0.40~0.50)mm的铝板包覆。

9.0.11  热风炉地脚锚栓在热风炉烘炉后,宜加设防雨罩(图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