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 】 耐:久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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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1 结】构的耐久年数为【结构在环《境作用下《。出现相应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或,标,志的:年限判定耐久年【数是否大于评估使】用年限是结构耐【久性评定的目—的
G.!4.2 》本,条,提出:确定与耐久性有关的!极限状?态限:值或标志的原则【耐久性属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范畴:不属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范畴达到与—耐,久性有关《的极限状态标志或限!值表明应该对—结构或构件采—取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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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3 —环境是造成构件材】。料性能劣《化的外界因》素材料性能》体现:其抵抗环《境作:用的能?力,将环境?作用效应和材料性】能相:。同的构件作为—一个批次进行评定有!利于既有结构的业】主采取合理》的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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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4 — 本条提出》构件的耐久》。年数的?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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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 《。对于耐久年数小于】评估使用年限的【构件:的维护处理》可以:减慢:。材料劣?化的速度推迟修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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