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G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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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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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 》本附录适用于—按有关标准设计和施!工的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G.1.2 【在下列情况下—宜,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进行评定
】
》 1 — 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的年限;
【
2】 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
】
3】 :。结构的使用环境【出现恶?。。化;
—
: , , 4 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
— 5: :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
6! 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
G.1.3 【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在!保证结构性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处置工作量
【
G.1.4!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分》为安全性评定—、适用性评定和【耐久性评《定必:要时尚应进行—抗灾害能力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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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5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
G.1.6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 , 1 明确评】定的对象、内容和】目的;
》
《 2》 通过调查或【。检测获得与结—构上:的作用和结》构实际的性能和【状况:。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 3 对实际!结构:的可靠性进》行分析;
【
:
4 提!。出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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