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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
4《.1: , 极限状态》
,
4.!。1.1 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2)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3)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
》。 ? 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 5)《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 , 》 6)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7)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 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
! 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 : , 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
【。 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
?。
4.1.2 !。对,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标志或限【值
《
4《.1.3《 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的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当某一—极,限状态的计算或验算!起控制作《用时可?仅对该?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