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 ,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 【 4.1》。  极限状态—。 4!。.1.1  —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   1)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    2)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  :  3)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      】   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5)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    《   6)》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7:)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 :      【   ?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 ,  》       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 《        】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 4.1.2!。  对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标志或《限值 】4.1.《。3  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的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当某一极限状态的!计算或验算起控制作!。用时可?仅对该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