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 《 , 4.1  极【限状态 《。 4.!1.1  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2)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  3)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  —       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5):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  ?   ?    6》)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7)【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 》。 ?    》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 ,    【     》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 ,    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 ,     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 《4.1?。.2:  对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标志或限【值 》 4?.1.3  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的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当:某一极限状态—的,计算或验《算,起控:制作用时《可仅对该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