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
4.【1 极《。限状态
》
4【.1.1 》 极限状态可—分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1【)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
?
—。 2)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
! 3:)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
:
: ? 《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
【
:
《 5)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
《 【 6)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 — :7,)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
!
2】 ,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 — 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
— 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
》 ?。 《 ,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
! ?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
4.1《.2 对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标》志或:限值
?
4.1】.3 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的不同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当某—一,极限状态的》计算或验《算起控制作用—时可仅?对,该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验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