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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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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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结构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使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以适当?的可靠度且》经济的方《式满:足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
3.】1,.2 ? 结构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 ?1 : 能承受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 《2 : 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
》 3 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
!4 当发生火灾】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保持—足够:的承载?力;
! 5 当【发生爆炸、撞击【、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结构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固性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
《
《
? 注1 对重要】的结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对一】般的结构《宜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
》
》 — 2 《对港:口工程?结构“撞《击”:指非正常撞击—
3.】1.3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下列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结构不出现》或少出现可》能的损坏
】
《 1 《 避:免、消除或减少结】构可能受到》的危:害;
—。
2 】 采用对《可能受到的》危害反应不敏感的】结构类?型;
?
【 3 采—用当单个《构件或结构》的,有限部分被意外【移除或结构出现可接!受的:局部损坏时结构【的其他部《。分仍能保《存的结构类型—;,
,
— 4 不宜】采用无破坏预兆【的结构体系;—。
】 , 5 ? 使结构具有整体】稳固性
】
3.1.4 宜!采取下列措施—满足对结《构的基?本要:求
:
】 1 采用适当的!。材料;?
! 2 采用合【。理的设?计和构造;
【
3! :对结构的设计—、制作、施工和【使用等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