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