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 结构可靠度校准
E.3.1 结构可靠度校准是用可靠度方法分析按传统方法所设计结构的可靠度水平,也是确定设计时采用的可靠指标的基础,校准中所选取的结构构件应具有代表性。
E.3.2 结构可靠度校准可采用下列步骤:
1 确定校准范围,选取结构物类型或结构材料形式,根据目标可靠指标的适用范围选取代表性的结构构件和构件的破坏形式;
2 确定设计中基本变量参数的取值范围;
3 对传统设计方法的表达式和其中的设计参数取值进行分析;
4 计算不同构件的可靠指标βi;
5 根据结构构件在工程中的应用数量和重要性,确定一组权重系数ωi,应满足下式要求:
6 按下式确定所校准结构构件可靠指标的加权平均值:
E.3.3 结构安全等级采用目标可靠指标进行表达时,二级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目标可靠指标βt应根据可靠度校准的βm经综合分析和判断确定;一级和三级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宜在二级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目标可靠指标的基础上提高和降低0.5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