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8.《2.1?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考虑下!。列状态
—
?。 1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破坏或过度变形】此时结构《的材料强《度起控制作用;
!
【 2 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静力:平,衡此时结构材—。料或地基的强度不起!控制作用;
【。
【 ,3 地基破坏或过!度,。变形此时《岩土:的强:度起控制作用;
】
,
《 : 4? 结构或结构构】件疲劳破坏》此时结构的材—料疲劳强《度起控?制作用
—
,
8.《2.2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破坏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规定
】
γ0《Sd≤Rd 】。 : — (8.2.】2-1)
》。
:。
:
—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其值?按本标准第8—.2.8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 ,Sd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 — : Rd—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 2 结—构整体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静力【。。平衡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规定
!
γ0》Sd,ds》t≤:Sd:,stb — —。 (8】.2.2-》2)
》
? 式!中Sd,dst【不,平衡作用《效应的设计》值;
?
》 ? ?。 Sd,!stb平衡作—用效:应的:设计值
—
【3 地基的破坏】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采,用分项系数法进行】但其:分项系数《的取值与本标—。。准式(8.2.2】-1:)中所包含的—分项系数《的,取值:可有区别;》地基的破《坏或过度变形的承】载力设计也可采【用容:许应力法《等方法进行
【。
》 4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按现行有关标准!的方法进行
!
8.2.3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中,的作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作用组?合应为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的组【合;
》
2】 每?个作用组合中—应包括一个主导【可变作用或一个偶】然作用或一个地震作!用;
》
:
3— 当结构中永【久作用位置》的,变异对?静力平衡或类似的】极限状态设计结【。。果很敏感时该永久作!用的:有利部?分和:不利部分应分别作为!单个作用;》
?
? ?。 4 《当一种作用产生的几!种效应非《全相关?时对产生《有利效应的作用其分!项系数?的取值应予以—降低;
《
?
: ,。 5 对【不同的设计状况应】采用不同的》。作用组合
—。
:
8.2.4 !。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
?
:
?。
,
! , 式中?S(·)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
】 , — 《Gik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
?。。
《 ? , —P预应力作》用的有关代》。表值;
【
—。 Q!1k第1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
?
— 》 Qjk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 】 γG》i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本标准第8.2【.9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 γP预应】力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本标准第8!。.2.9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γQ1—第1个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本标:准,第8.2.9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 γQj第j个】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本标准第》8.2.9》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γL1?、γLj《第1个和第j个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本标:准第8.2.1【0条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 ψc《j第j个《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应》按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
》
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
!
! : 式中SGik第】i个永久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 【SP预?应力作用有关代表】值,的效应?。;,
【 】。 S《Q1k第1》个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
》 ? 》SQ:jk一一第j—。个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8—.2.5 对【偶然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偶然组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确定
—
?
》。 》 式中》Ad:偶然作用的设计【。值,;
》
《。。 【 , :。ψf1第1》个可变作用的—频遇值?系数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
?
《。
!。。 ψ》q1:、ψqj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
《。
—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
,
—
《 ? , 式《中SAd《偶,。然,作用设计值的效【。应,。
:
《8.:2.6 对地震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地震组合地》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8!.,2.7 《 当进行《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时结构性能》基本设防目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遭!遇多:遇地:震影响结构主—体不受?损,坏或不需修复—即可继续使用—;
】 2 遭遇设!。防地震影响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复仍可继—续使用?。;
》
? 3《 遭遇罕遇地【震影响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
8.2.8 】 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8.2.8的—规定
》
,
【
8:.2.?9 建筑结—构的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8.2.《9采用
!。
8【.2.10 — 建:筑结构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8.2】.1:0,采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