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基本规定 》 》 3.1【  基本要求 】 3.1!.,1  结构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使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以规定的!可靠度?满足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 3.】。1.2  结构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1 》。 能承受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 :  :。  2  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   3  —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 》 ,   ?4  当《发生火灾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保持足够【的承载力;》    ! 5:  当发生爆炸【、撞:击,、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结构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固性【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结构?的整体稳固》性设计可根据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 : ? 3.?1.3 《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下列?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结构不出《现或少出现可能的损!坏   !  1  》避免、消除或减【少结构可能受—到的危害; 【 :  ? ,  2  采用对可!能,受到的危害反—应不敏感的结构类型!; —     3—。。  采用当》单个构件《或结构?。的,有限部分被意外移】。。除或结构出现可接】。受的局部损坏时【结构的其他部分【仍能保存的结—构类型?;  】   4 》 不宜采用无—破坏预兆的结构体系!; 》     5 】 使结构具》有整体稳《固性: , : 3.1—.4  《宜采取下列》措施满足对结—构的基?本要求: 【     1】  采用适当—的,材料; 【     2【  采用《合理的设《计和构造; 【 ,  《   3  对【结构的设计、制作】、施工和使用—等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