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 基本规定 】 — 3.1  基本要!求, : 》 ,3.:。1.1? , 结构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使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以?规定的可靠度满足】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 3】.1.?2  结构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 :   ?  1 《 能承受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    — 2:  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 《     3  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 ,   4 》 当发生《火灾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保持:足,够的:承载力; !     5 【 当发生爆炸、【撞击:、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结【构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固性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结》构的整?体稳:固,性设计可《根据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 ! 3.1.3!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下列】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结构不出现—或少出现《可能:的损:坏 ?  》   1  避免、!消除或?减少结构可能受【到的危害; — ?   《  2  采用【对,可能受到的危害反应!不敏感?的结:构类:型; 《     】3  ?。采用当单个构件或】结构的有限部—分被意外移除或结】构出现可接受的局部!损坏时结构的其【他部分仍能保—。。存的结构类型; 】 : ?    4》。  不宜采用无破】坏预兆的结构体系】;   !  5?  使结构具有整体!稳固性 !3.1?.4  宜采取【下列措施满足对结】构的基本要求: !    【 1  《采用:适当的材料》;  】   2  —采用合理的设—。。计和构造;》 —    3》  对结构》的设计?、制作?、施工和使用等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