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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 —3.1  一般【规,定 !3.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 3.—1.2 《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组成 ! 3.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 ? 3.2.1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和备《注 》 , 3:。。.2.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工—作,内容和一般》适用范围进行编制 ! ? 3.2.3【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码 【 : 3.?2.4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     1 】 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和附录B的项!目名称及项目主要】特征并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确】定 》 ,  :   2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附录B中!未包括的项》目时编制人可作补充! ? 3.2.【。5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 3.2《.6  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 : ,   1 》 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和附录B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条款!说,明计算 【     2 】 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     以】“m3”、“m2】”、“m《”、“kg》”、“个”、“项”!、“根”、“—块”、“台”—、“套”、“组【”,、“面”、》“只”、“》相”、“站”、“孔!”、“?束”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以“—t”、“km”【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3.3》  措施项目清单 ! ? 3.3【.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3.3《.,。1,中项目列项 ! , 【3,.3.2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3.3.!1未列项《目时根据《招标工程的》规模、涵盖的—内容等?具体情况编制人可】作,补,充 ? , : 3.4  】其他项目清单 ! 《     其他【。。项目清?单暂列预留金一项编!制,人,可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 《3.5 《。 零星工作项目清单! 】 , ,  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或!新增加的零星项目列!出人工(《按工种)、材料(】按名称和型号—规格:)、机械(按名称和!型,号,规格)的《计量单?位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