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测试方法
6.1 除尘器性能测试应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常运行条件下,稳定运行3个月后,主机负荷大于90%额定负荷下进行。
6.2 电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高压供电设备电耗及低压用电设备电耗等测试方法按GB/T 13931的规定;袋式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等测试方法按GB/T 6719的规定,电袋复合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等测试方法按GB/T 32154的规定。
6.3 压力降取除尘器性能考核时的实测数据,高压供电设备及低压用电设备电耗宜取7天的测试平均值。
6 测试方法
6.1 除尘器性能测试应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常运行条件下,稳定运行3个月后,主机负荷大于90%额定负荷下进行。
6.2 电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高压供电设备电耗及低压用电设备电耗等测试方法按GB/T 13931的规定;袋式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等测试方法按GB/T 6719的规定,电袋复合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等测试方法按GB/T 32154的规定。
6.3 压力降取除尘器性能考核时的实测数据,高压供电设备及低压用电设备电耗宜取7天的测试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