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4-2019 建标库

6  测试方法

6.1  除尘器性能测试应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常运行条件下,稳定运行3个月后,主机负荷大于90%额定负荷下进行。

6.2  电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高压供电设备电耗及低压用电设备电耗等测试方法按GB/T13931的规定;袋式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等测试方法按GB/T6719的规定,电袋复合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压力降等测试方法按GB/T32154的规定。

6.3  压力降取除尘器性能考核时的实测数据,高压供电设备及低压用电设备电耗宜取7天的测试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