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电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和质量应符合JB/T 5910、JB/T 11267或DL/T 514的规定;袋式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及质量应符合GB/T 6719的规定;电袋复合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和质量应符合GB/T 27869的规定。
5.1.2 除尘器的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排放标准和要求。
5.1.3 电除尘器运行时的压力降和漏风率等性能指标应符合JB/T 5910、JB/T 11267的规定;袋式除尘器运行时的压力降和漏风率等性能指标应符合GB/T 6719的规定;电袋复合除尘器的运行时压力降和漏风率等性能指标应符合GB/T 27869的规定。
5.2 除尘器能效限定值
电除尘器的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3级;袋式除尘器的能效限定值为表2、表3和表4中能效等级的3级;电袋复合除尘器的能效限定值为表5和表6中能效等级的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