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5.2-2 储】罐(组)、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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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单机驱—动功率小于150】kW的可《燃气体压缩》机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其他工艺设备或【房间”的《防火:间距
】 — 2 车间储罐】(组)的总容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5.5.1条】。的规定当车间—储罐(组)总容【积可燃液体储—。罐小于50m—3、可燃气体储【罐小于10》0m3、液》化烃:。储罐小于20m【3,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操作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其他工艺设备【。或房间”的防—火间距但不应—布置在半敞》开式厂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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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丙B类液体设!备的防?火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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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固定容【积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应按《储罐几何容积(m3!)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 《 《5 表中“”表示本!标准:无,防火间距要求—但当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对》特殊介质有》防火:间距要求时》应,按,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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