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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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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消防电源》。、配:电
!11.1.1 【 本:条对企业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负】荷分级供电》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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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款对室外》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厂!房、仓库、露天【生产设施、储—罐、堆场的其他【消防用电设备要求】二级负荷供电主要】。是考虑提高火灾时】的用电?需要和相关动力设】。备的供电《可靠性对于》不大于此用水—量,的情况按三级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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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款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规—定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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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电气配电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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