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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电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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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消防电源、—配电
】
11.1.1】 本条对企业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负】荷分级?供电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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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款对室外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厂》房、仓库、露天【生产设施、储—罐、堆场的其他【消,防用电设备》要求二?级,负荷供电《主要是考《虑提高火灾时—的用电需《要和:。相关:动力设备的供电可】靠性对于不大于【此用水量的情—况,按三级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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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款?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规定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11.?1.3 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电气】配,电,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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