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 消防应【急照明
】
1《1.3.1 下列!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
《 1 《 ,。。生产设施《区的露天地面层【;,
《
《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发电机房、!UPS室《和蓄电?池室:等自备电源室—、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控室》等电气控《制室、仪表室—以及发生火》灾时仍应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 3 建(构!)筑:物内的疏散走—道及楼梯
【
11.3.】2 火灾》发,生时:应正常工作》。的房间消防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火灾时—工作的需要》且不应少于3.0h!。
—1,1.3.3》 消防应》。急照明在主要通【道地面上的》最低水平照度—值不应?低于1lx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90m】in
1!1,.3.?4 生《产设:。施区露天地面层【设置的工作照—明可兼用消》防应急照明且应【符合本标准第11.!3.3条《。。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