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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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消防电源!、,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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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消防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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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防】泵,供电要求应按本【标准第9《.3:.7: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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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下列建构筑物、】储,罐,(区)和堆场除消】防泵以?外的其他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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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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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露天生《产设施区、可燃物】质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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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同负?。荷级别消防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11.1《.2: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用电设《备,、消防水泵和泡沫】。消防水泵、防烟与】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重要的低压消防【设,备的供电《应在其最末一级配电!。装置或配电箱处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1!1,.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配电线路应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埋《地敷设;当确—需架空敷设时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并敷设》。在专用桥架内—该桥架不《应,穿过储罐区》、生产设《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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