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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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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消防电源【、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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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消?防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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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消?防泵供?电,要求应按本标准【第,9.3.7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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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下?列建构筑物》、储:罐(区)《和堆场除消防泵以外!的其:他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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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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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露天生产设施!区、可燃物质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 ?3, :不同负荷级》别消防?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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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用电《设备、消防》水泵和泡《沫消防水泵、防烟】与,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重?。要的低压消》防,设备:的供:电应在其最末一级配!。电装置或《配电箱?处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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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配电线路应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埋地:敷设;当确需—架空敷设时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并敷设】在专用桥架内—该,桥架不应穿过储罐区!、生产设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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