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事故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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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对可能!突然大量放散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场所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设置事【故通风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执行》
1【0.4.2 对于!。放,散爆炸危险性—或有害物质的厂房当!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时—事故:通,风系统?宜与其联锁启动【。其供电可《。靠性等级应与工【艺等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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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设有—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的《。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事故后机!械,通风系统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排风量应根据灭!火剂的种类和要求通!风稀释时间经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小于5次/h送】风、排?。风管路穿《越防护区的隔墙【和楼板处《应设:置远控电动密闭阀同!时应在防护区外侧方!便操作处设置—就地手?动启闭装置》
10.!4.4 《 ,用于无窗密闭房【间的事故排风系统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事故排风系统【应与补?。风系统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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