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9.5  自动!灭火系统 【 》9.5.1 —。 除:不宜:用水保护的厂房、场!所、不燃物品仓库外!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1  ?高层乙、丙类厂【房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    【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   3  超过】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的建筑物;】    ! 4  《设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多层办公楼或】公共建筑; 【 《  :  5?  本标准第8【.2.5《条规定?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 【9.5.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