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自动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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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除不宜—用水保护的厂—房、场所、不燃物】品仓库外《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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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层乙、丙】类厂房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 ,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
—3 ?超过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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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设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多【层办公楼或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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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标准第8《.2.5条规—定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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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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