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3  !含可燃液《体生产污水》管道 ! 7.3.》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道但下列介质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    》 1  含可燃【液体的排放液; !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 》 》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高于4【。0℃的水; 】     【4  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污水 【 7.3.!2  输《送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方式采用【架空敷设的生产污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管道应》设置防静电》接地; ! ,   2 》。 输送生产》污水的电气设备应按!。其爆炸性《环境级别和组别【进行选型; !     3【  用于生产—污水输送的收集池】(罐)周《围,15m半径范围【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排气管的设置应按本!标准第7.》3.:8条执行 ! 7.3.3  重!力流管道应符—合本节下述》各条:的规:。。定, 《 :。7.3.4  【厂房:或生产设施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水?封井: 《 :  :  1  围堰、管!沟等的污水》排,入生产污水》(支)总管前; 】 , 《    2  每个!防火分区或设—施的支?管接入厂房或生产】设施外生产污—。水(支)总管前; ! 《     3 【 ,管段长度大于—300m时管道应采!用水封井分》隔,; 》  ?   ?4  隔《油,池进:出污水管道上 ! : 7.3.5—  非?爆炸危险区域的排】水支管或总管—接入含可燃液体【污水总管前应—增设水封井 ! , 7.3.6 【 储:罐(组)排水管应】在防火堤外设—置水封井水》封井和防火堤—之间的管道上应【设置易开关的隔断阀! —7.3.7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400mm【水封井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mm隔油》池的隔板、隔—。油池和?水封:井的盖板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盖板与盖座应密】封且盖板不》得有孔洞 — 7.3.8!。。  甲、乙类生产设!施内:生产:污水管道《的(支)总》管的最高《处检查井《。宜设置排气管排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径不宜小于100】mm:; : :  《   2《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3m?范围内的操作平【台2.5《m以上; —  》。 ,  3  距明火】地点、散发火—花地点15m—半径范围内不应设置!排气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