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3【  含可燃液—体生产污水管道 】 《 7.3—.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道但下—列介质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     】1  含可燃液体】的排放液; 】  《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   】 ,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高于【40℃的水;—    ! 4 ? 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污水 【 7.3—。.,2  输送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方式【采用架空敷设的生产!污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道应设置防》静,电接地;《   】  2  输送生产!污水的电气设备应按!其爆炸性环境级别】和组别进行选型【; —     3  】用于生产污水输送的!收集池(罐)周围1!。5m半径范围—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排气管的设置应】按本标?准第7?.3.8条执行【。 —7.3.《3 : 重:力流管道应符合【本,节下:述各条的规定 ! 7.3.4】  厂房或生—产设施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水封井 】     【1  围堰、管【沟等的污水排入【生产:污水(支《),总管前?; 《 :     》2  ?每个防火分区或设施!的,支管接入厂房或【生,产设施外生产污【水(支)总管—前,; 》   《。  3  》管段长度大于3【0,0m时管道应—采用水封《井分隔; 【     4 ! 隔油?池进出?污水管道上 ! 7.3.5 】 非爆炸危险区域的!排水支管或总管接入!含可:。燃液体污水总—。管前:应增设水封井 ! ?7.3.6  储罐!。(组)排水管—应在防?火,。堤,外设置水封井水【封井和防火堤之间的!管道上应设置易开关!的隔断阀 】 :7.3?.7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400m—m水封井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m,m隔油池的隔板、】隔油池和水》封井的盖板》。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盖—板与盖座应密封且盖!板不得有孔洞— ,。 》。7.3.8  甲】、乙类生《产设施内《生产污水管》道,的(支)《总管的最《高,处检查井宜设—置排气管排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管径不宜小于1】00:。mm; 】 ,    2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3?m范围内的操作平台!2.5m以上—;, —    3 — 距明火地点、散发!火花地点15—m,半径范围内》不应设置排气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