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 ,含可燃液体生产污水!管道
《
》
7.3.1 【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道但下列介质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 1 含【。。可燃液体的排放【液;
【。
, 《2 :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
】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高于40℃!的水;
—
? 4》 , 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污水
!
7》.3:.2 输送—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方式采】用架:空敷设的生》产,污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管道应《设置防静《电接地;
—
— 2 《 输送?生产污?水的电气设》备应按其《爆炸性环境级别和组!别进行选型;
!
《 , :3 用《于生产?。。污,水输送的收集池【。(罐)周围》15m半径》范围: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排】气管的设置》应按本?标准第7.3.【8,条执行
《
》7.:。3.3 重力【。流管道应《符合本节下述各条的!规定
—
7.3.—4 : 厂房或生产设施】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水封井》
— 1 —。 ,围堰、?管沟等的污》水排入生产污水(】支)总管前;
!
?。 , 2《 每个防火分【区或:设施的支管接入【厂房或生产设施外】生产污水《(支)总管前;
】
】 ,3 管段长—度大于?300m时管—。道应采用《。水封井分隔;
】
【 4 隔油池进】。出污水管《道上:。
7.3!.5 非爆炸【。。危险:区域:的排水支管或总【管接:入含可燃液体污水】总管前应增设水【封井
?
7.【3.:6 储罐(组)】。。排水管应在防火堤】外设置水封井水【封井和?防火:堤之间的管道—上应设置易开关的】隔断阀?。
7.3!.7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40:0mm水封》井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m《m隔油池的隔板【、隔油池和》水封井的盖板—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盖板与盖—座,应密封且盖板不得有!孔洞
】7.3.8》 :甲、:乙类:生,产设施内生产污【水管道的(支—)总管的最高处检查!井宜:设,置排气管排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径》不宜小于100mm!;
! , 2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3m范围内【的,操作平台2》.5m?以,上;
》
— ,3 距明火—。地点、散发火花【地点15m半径【范围内不应设—置排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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