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283-2020 建标库

6.5  厂内仓库

6.5.1  甲、乙、丙类仓库距其他建筑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标准第4.2.9条的有关规定。

6.5.2  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或与空气形成爆炸性粉尘、纤维等混合物的仓库,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需要时应设防水层。

6.5.3  桶装、瓶装甲B类液体或液化烃、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不应露天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