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5  》生产:设施内?布置 》 5.5】.1:  甲、乙》、丙类?。。。车间储罐(组)应集!。中成组布置在—生产设施边》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甲、乙类】。物料的储量》。不应:超过生?产设施1d的需求量!或产出?量且可?燃气体总容》积不应大于10【00m3《液化烃总容积不应大!于,100?m3可燃液体总【容积不应大于10】00m?。3; 【。     》2  ?。不得布置在》封闭式厂房》或半敞开式》厂房内; — :     —3  与生产—。设施内其他厂房、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标准?第5:.5.2条的规定】 《 , 5.5《.2  生产—设施内设备、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布置在?封闭式厂《房,内时操作温度不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与其他甲类》气体介质及》甲B、乙A类—液体介质工艺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4.5【m与液化烃类工艺】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7.《5m;厂房间防【火间距应《符合本标准第4.】2.9条的规—定;联合《。厂,房各功?能场所的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8.—3.:3条的规定》;车间储罐》(组)与生产设【施内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5.5】.2-?1的规定《 表【5.5.2》-1  车间储罐】(组)与生产—。设,施,内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   !  注1《  容积不大于【20:m3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     ! ,。   2《  容积不大于5】0m3?的氧气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 《。  :      3【  丙?B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      —4  固定容—。积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应按储?罐几:何容积(m3—)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s)的乘积计算!; 【  :    《  5?  表中“一”表示!本标准无防火间距】要求但当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对特殊介【质有防?火,间距要求时应按其】执行: —  :  2  设备布】置在:非,封闭式厂房内时车间!储罐(组)、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5.5】.2-2的规—定   !  (表5.5【.2-2《见书后插页2) 】 5—.5.3  供生产!设,施专用的可》燃和助燃《气体(液化气体)钢!瓶的总几《何容:积,不应:。大,于1:m3且分《别存:。放在位?于,生产设施《边缘的?敞,篷内或厂房内靠外墙!的钢瓶间内》并有:钢瓶:。架等可靠的固定【措施厂房内钢瓶间与!其,它,区域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当》厂房内其他区域同一!时,间,工作人数超过1【0人时应采用防爆】墙分隔可燃气体的】钢瓶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 :。5,.,5.4  容积不】大于:3m3的液氧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 5.5.5!  甲?、乙类生产》设施内部布置应用道!路将生产设施分【割成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0m2的设备】、建:筑物区? 》 5.5.》6,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工艺设—备应紧凑布置限制和!减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 5.5.7 】 生产?设施内部的设备、管!。道,等,布置应符合安全【生产、检修、维护】和消防的要》求 : 5.5】.8 ?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工艺设备宜布置】在厂房或生产设【施区的?。一端或?一侧:并,采取相应的防爆、】泄压措施 !。 5.5《.9  高危险【度等级的反》应工艺过程》其反应器《应采用防爆》墙,与其:他区域隔《离并设置《超压泄爆设施—反应器系统必须【。设置:远程操?作设施 【 5.5.10 ! ,开停工或检修时【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