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工艺系统》及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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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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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使》用或生产《甲、乙类物》质的:工艺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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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宜采用密闭设】备;:当不具备《密闭条件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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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于!间,。歇,操,作且存在易燃易爆】危险的工艺系统宜】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5!.1:.,2, 顶部可能存在空!气时可燃液体—容器或储罐的进料】管道应?。从容器或储罐—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容器或储【罐底200m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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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对于忌水物】质的反应或》储存设备应采取防】止该类?物质与水接触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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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可能:被点燃引爆的可燃】粉尘(粒)采—。用气力?输送时输送气—体应采用氮气—、惰:性气体或《充入:这些气体《的空气其氧气浓度应!根据可燃粉尘(粒)!。。的,极限氧浓度(LO】。。。C)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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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氧气浓度连》续监控?和安全联锁的—场合当LOC不【小于5%(体积)】时安全余量不应小】于2%(体积—);:当LOC小于5%】(体:积)时氧气浓度【不应大于LOC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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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无氧气浓度连—续监:。控和安?全联锁的场》合当LOC不小于】7.:5%(体积)时【安全余量不应小于】4.5%(体—积);?当LO?C小于?7.:5%:(,体积)?时氧气浓度》。不应大于LOC的4!0%
】5.1.《5 采用热—氧化炉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时应】设置燃烧室高温【联锁:保护系统和燃—烧室超压泄爆装置宜!设,置进气浓度监控【与高浓度联锁—。系统、废气管路阻火!器和泄爆《装置
《
5.1.6! 严禁将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混》。合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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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下列》设备应设置防—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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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使用或生《产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设备—。;
!。 2 使—用或生产《。可燃粉尘或》粉体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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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加—工或处理可》燃粉尘或粉体的场】所设备之《间连接和接》地应:采用金?属或其他导》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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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 采取导体之间连】接和:接地措施仍》不,能防止分散的—粉尘或粉体产生静电!荷,的场:所应安装静电消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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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 工艺设备本体(!不含:衬里)?及其:。基础管道(不含衬里!。)及其?支、吊架和基础【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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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承重钢结构的!耐火保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执行其】耐,火极限?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露天生?产设施支承设备的】钢,构(支)架》及球罐的钢支—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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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主,管廊钢构架跨越进出!生产:设施、罐区》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处其立柱和底层】托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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