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76-2015 建标库

11  自动控制节能设计

11.0.1  密炼机应配置具有能量控制功能的计算机控制系统。

11.0.2  燃料用煤粉、油、气体的锅炉或单台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0t/h的蒸汽锅炉或单台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7MW的热水锅炉,宜装设燃烧过程自动调节装置。

11.0.3  生产车间内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通风系统、车间温度应进行监测和控制,其中包括参数检测、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宜采用分布式控制系统进行中央监控与管理。

11.0.4  根据工况自动加减设备运行台数,公用工程站房的设备宜采用变频节能方式运行。

11.0.5  橡胶工厂宜采用监控系统对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各种动力介质的温度、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控。